基层群众自制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事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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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15
1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,监察机关可以给予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处分。
2.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社会建立的最基层的组织,是与群众直接联系的组织。它们是由群众自愿组织起来,按照居住地区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。
3.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产生。
4.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、治安委员会和公共卫生委员会,处理居民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,调解民间纠纷,协助维护社会治安,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。
今天,小编就一帆风顺地为大家解答了上述问题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吗?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,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不了解。现在让我们来看看!
5、拓展村民委员会信息化任务。
6.根据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的规定,村民委员会的任务主要包括:(一)宣传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。
7.教育和督促村民履行法定义务,爱护公共财产,维护村民合法权益,发展文化教育,普及科学技术知识,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,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;(二)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,调解民间纠纷,协助维护社会治安,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;(三)协助乡、民族乡、镇的人民政府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教育、帮助和监督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;(四)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,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,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;(五)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主开展经济活动的自主权,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,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、承包经营户、联营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合法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;(六)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,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;(七)多民族村民聚居的村庄,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团结,互相尊重,互相帮助。
8.参考来源:百度百科-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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